職業培訓是直接為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要求就業和在職勞動者以培養和提高素質及職業能力為目的的教育和訓練活動。其含義:①是一種以勞動者為特定對象的勞動力資源開發活動;②是一種以直接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某種特定需要為目的的定向性培訓;③它通常是按照國家職業分類和職業技能標準進行的規范性培訓。
為培養和提高勞動者從事各種職業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而進行的教育和訓練稱為職業培訓,亦稱職業教育。
職業培訓是國民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同普通教育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兩者都是開發智力、培養人才,但是職業培訓是直接培養勞動者,使其掌握從事某種職業的必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
現代化的企業廣泛采用機器和機器體系生產,工藝技術十分嚴密,勞動者不但需要熟練地掌握操作技能,而且需要深刻地理解專門知識。因此,培訓和提高勞動者的知識和技能,是發展社會生產力的客觀要求。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加強職業培訓有利于加速培養技術業務骨干和熟練工人,以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對專門人員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勞動者的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促進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通過各種職業培訓形式,培養和造就了大批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其他專業人員,推動了生產建設的發展,在全國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以后,加強職業培訓受到了國家和企業更大的重視。
職業培訓,也稱職業技能培訓,是指對準備就業和已經就業的人員,以開發其職業技能為目的而進行的技術業務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教育和訓練。職業培訓的具體涵義是:
對象
職業培訓的對象是勞動者。職業培訓的對象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在這里,勞動者是廣義的,即包括即將成為工薪勞動者的(人謀求職業的人),也包括已經成為勞動關系一方當事人的勞動者。前者可以是具有勞動能力的人,也可以是尚未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如技工學校的學生)。
目的
職業培訓的目的是開發受訓者的職業技能。職業培訓的目的是使受訓者獲得或提高某個方面的職業技能,而不是培訓受訓者的文化水平。當然,有些與文化素質教育有聯系的職業培訓方式(如職業技術學校培訓方式),在職業培訓的同時也進行高中階段的文化課程教學,但這只是職業培訓與普通教育相結合的事物,并不改變職業培訓的目的。
內容
職業培訓的內容是技術業務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為了實現職業培訓的目的,職業培訓的內容是相關崗位或工種的技術業務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受訓者經過職業培訓,獲得謀求職業或保障職業安定必須的技術業務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勞動者的職業素質取決于職業培訓的程度,勞動者勞動權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與所受職業培訓的程度有關。綜上所述,職業培訓在對象、目的和內容上,與普通教育都不相同。但是,職業培訓和普通教育都是國民教育的組成部分,一個合格的勞動者既要有良好的文化水平,也應有精湛的職業技能。有鑒于此,各國勞動法一般都將職業培訓列為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中國《勞動法》第66條到69條也對職業培訓作了規定,但比較原則,中國的職業培訓法律制度從總體上看還不夠完善。